ข้อความต้นฉบับในหน้า
接着,他引用佛经上的记载来作证明:“在经藏长部的《阿毗达磨经》7中,世尊对瓦耶塔沙弥说:“《Tathagatassa h’etam Vasettha adhivacanam Dhammakayo iti pi……谛听!瓦耶塔,所谓的法身乃是如来的真实名称……。”由这段经文与《哀卡力经》8的经文相互印证,我们可以了解佛陀所示:”见法者即见如来。“意思是说:得到佛法的光明,能够见到法身的人,可以说是见到真正的如来。更简单地说,见法身就是见如来。为什么这样说呢?因为当时哇卡佛陀如此说的原因是:凡夫肉眼所见到的,只是佛陀的外表——出家后的慈悲多太子——一个会败坏腐烂的肉身,不是「如来」真正的含义。所谓「如来」,并不是指外在这个肉身,而是指内在那个不会腐坏的身,那个身就是「法身」。我们怎样才能证实呢?要证实并不难,只要运心怡到好处,自然就能亲眼照见,也就是用法身的法眼来照见,不是用肉眼来,看。佛陀这段话是含义深妙的一个公案,如果不是真正修行的人,是很难了解的,而真正修行的人却很容易就能解答这个公案,不必问别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