ข้อความต้นฉบับในหน้า
家與家人,卻不是那麼簡單,因為母親必然
會反對她離開家去學習佛法。沒人會明白為
什麼一個年輕的女生,會有這樣強的信念。
「箏」一等就是八年,直到1935年三五
年,她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,能夠到墨谷去
和阿姨一起,然後再設法找工作。她把自
己的那份家庭分給她那出家過的幼弟與
妹。她也把首飾和剩餘的財物給了其他的
家人。她唯一剩下的是衣服,健康的身體和
一顆尋找父去處的決心。
當她拜別母親的雙足,告訴母親她的願
望時,母親心痛地哭了。她捨不得讓女兒在
外受苦,只希望女兒如一般人一樣地,組織
一個家庭,結婚生子。她認為「箏」如果能留
下來,會比較開心。但「箏」知道,學習佛法
是不是再等待了。有人爭論說追求心靈上的滿
足,可等到年老再說,但「箏」卻認為何